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783.“安慰他”表基于圣言字义来解释。这从“安慰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安慰”是指以某种事的希望来减缓心灵的动荡不安(3610节),在此是指减缓对于被毁或丧失的良善与真理的不安或哀恸。由于这种哀恸只能通过基于圣言的解释来减缓,还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雅各的众子和众女,而他们表示那些陷入虚假与邪恶的人(4781, 4782节),故“安慰”表示基于字义的解释。因为字义包含总体观念,就像器皿,既能被真理充满,也能被虚假充满,因而能被赋予适合人自己的观点的任何解释。而且,它们因是总体观念,故相对其它观念来说,也是模糊的,只从内义而非其它任何源头拥有光明。事实上,内义存在于天堂之光中,因为内义是适合天使的圣言;而字义存在于尘世之光中,因为字义是适合世人在进入来自主的天堂之光,凭这光获得启示之前的圣言。由此明显可知,字义有助于将简单人引入内义。
人在阐述圣言时,会运用基于圣言字义并且迎合人自己观点的解释。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很明显:教义、甚至异端的各个种类都被这类解释证实。例如,关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信条就用主的这些话来证实:
神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(约翰福音3:16)
有人便从这些话,以及其它经文断定,永生的获得唯独通过信,无需行为。一旦那些陷入这种信仰的人确信这一点,他们就不再注意主频繁所说关于爱祂,以及仁爱和行为的话了(1017, 2371, 3934节)。因此,他们不会注意以下约翰福音中的话:
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赐他们权柄,作神的儿女。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,不是从情欲生的,也不是从人意生的,乃是从神生的。(约翰福音1:12,13)
他们若被告知,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,没有人能信主,就会立刻以这样的解释来搪塞:律法已经被废除了;人生在罪中,所以无法凭自己行善,凡如此行的人必为自己邀功。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来确认这些解释,如凭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(路加福音18:10-14)的说明,以及其它经文。尽管这些话根本不适用于他们所诉诸的解释。
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会相信人人都能凭恩典被准许进入天堂,无论他过的是何种生活,因此死后与人同在的,不是生活,而是信仰。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。然而,从圣言的灵义清楚可知,主怜悯每个人,因此,如果人能凭怜悯或恩典进入天堂,无论他过得是哪种生活,那么人人都会得救。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,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何为天堂,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仁爱。他们若知道仁爱里面有多少平安、喜乐和幸福,就会知道何为天堂;但这一切却向他们完全隐藏起来。
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相信他们会与肉体一起复活,尽管要等到审判之日。他们也从照字义解释的圣言的许多经文来确认这一点,同时却根本不思考主所说关于富人和拉撒路的话(路加福音16:22-31节),或祂对犯人所说的话,即:我实在告诉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(路加福音23:43节),以及祂在其它时候所说的话。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,是因为他们若被告知,肉体不会复活,就会完全否认任何复活;事实上,他们不知道或不理解何为内在人。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,没有人知道何为内在人,何为死后内在人的生命,因为仁爱是内在人的属性。
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是认为仁爱的行为唯独在于给予穷人,帮助困苦人。他们也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;而事实上,仁爱的行为在于各自在自己的工作中,出于对公义与公平,并良善与真理的爱而行公义与公平。
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除以确认其信条的经文外,在圣言中什么也看不见,因为他们没有内在视觉。事实上,那些没有对仁爱的情感之人只有一种外在视觉,或低级视觉;没有人能凭这种视觉看见高层事物,因为它们在他看来就像黑暗。因此,他们视虚假为真理,视真理为虚假,因而利用基于字义的解释毁坏美好的草场,玷污神圣源泉,也就是圣言的清水,正如以西结书所说的:
你们吃光了美好的草场,剩下的草场,你们竟用蹄践踏了,还以为小事吗?你们喝清水,剩下的水,你们竟用蹄搅浑了。你们用角骶触,直到把一切虚弱的(绵羊)驱散到外面。(以西结书34:18,21)
5711.由于此处论述的是疾病的对应关系,所以要知道,人的所有疾病都与灵界有对应关系。事实上,在整个自然界,凡与灵界没有对应关系之物都无法存在,因为它没有原因使得它能凭这原因存在,进而凭这原因持续存在。自然界中的事物无非是结果;它们的原因在灵界,这些原因的原因,即目的,则在内层天堂。结果无法持续存在,除非原因不断在它里面;因为当原因不复存在时,结果也不复存在。就其本身而言,结果无非是原因;只是原因表面上给自己披上一个结果,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原因在一个较低的领域起作用。原因和目的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;除非一个原因也凭它的原因,即一个目的存在,否则,它就不是一个原因;因为一个没有目的的原因缺乏次序,而哪里没有次序,哪里就无物产生。由此明显可知,就其本身而言,一个结果就是一个原因;就其本身而言,一个原因就是一个目的;良善的目的在天堂,从主发出。因此,一个结果并不是一个结果,除非有一个原因在它里面,并不断在它里面;一个原因并不是一个原因,除非有一个目的在它里面,并不断在它里面;一个目的并不是一个良善的目的,除非从主发出的神性在它里面。由此也明显可知,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从神性产生,它也从神性继续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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